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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 09- 14 17: 31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3〕15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政府网站运行情况。依据单项否决、扣分指标,对全市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11个政府网站进行了100%全覆盖检查,合格率100%。

(二)政府网站(频道)运行情况。依据单项否决、发布解读、互动交流、工作保障指标对38个市级部门(单位)频道进行了100%全覆盖检查,合格率100%。

(三)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对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213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100%全覆盖检查,合格率100%。

二、发现问题

(一)政府网站(频道)方面。个别政府网站(频道)存在注重开设栏目,弱化信息更新,导致栏目信息更新周期过长或未按要求更新,如市生态环境局的意见征集栏目。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未按要求推动信息采集转发工作,如仪陇县司法局、南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个别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存在提请注销不跟踪或跟踪不及时问题,导致已停止使用的账号注销慢。

(三)信息采编方面。少数单位未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存在发布信息质量不高,甚至出现错别字;个别单位集约化平台账号管理不规范,存在账号长期未使用(详情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切实做好日常巡网读网工作,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各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备案流程,切实履行“先备案后开设、先发公告后注销”程序;各集约化平台管理单位要加强账号管理,严格落实账号使用要求,确保账号规范使用。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采编发布。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结合单位职能职责采编发布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采编发布服务能力强的信息;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全面保障信息安全和服务质效。

(三)扎实推动官网官媒融合发展。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融合发展相关要求,注重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整体联动,切实提升信息服务的广度。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单位,要理顺工作机制,加强人员保障,确保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有人管、有人抓;要切实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和信息采编能力;要及时发现总结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好经验,推广好做法。

各县(市、区)、各市级部门(单位)要针对本次通报中的问题,强化责任,切实有效加强整改,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于2023年9月27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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