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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南充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办法》 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01- 14 18: 43浏览次数:

一、起草背景及经过

南充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于2022年4月上线试运行,采用“1+10+N”模式建设,即1个全市政府网站管理的平台,支撑10个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运行(将所有市级部门单位网站整合为市政府门户网站频道),N个政务新媒体信息采编。为全面保障集约化平台规范、高效、安全运行,市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9月起草了《南充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过多次讨论,充分吸取采纳相关意见建议,结合各县(市、区)及各市级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南充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起草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8〕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5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机制加强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川办函〔2022〕89号)。

三、主要内容

为规范南充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使用与管理行为制定本办法,《办法》共有10章,共41条,重点明确了各级各单位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中的职能职责、网站开设与下线的流程、网站内容与功能建设的标准、保障平台与信息安全的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组织管理方面。明确了集约化平台的功能和作用,对各级各部门的管理权限进行了细化。

遵循原则方面。提出了集约化平台用户权限、信息内容、运行环境、栏目建设、账号使用5个方面需遵循的原则。

网站管理方面。明确了对网站(频道)开设、临时下线、关停程序和域名管理、使用的权责。

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对全市政务新媒体接入集约化平台及信息发布、转载提出了要求,鼓励政务新媒体加强信息原创和向集约化平台推送优质信息。

内容管理方面。对使用集约化平台发布信息的单位需严格落实保密和“三审”制度,同步对信息推送的时限进行了明确。

功能管理方面。对集约化平台支撑的各网站功能需求、页面开发、栏目调整等进行了明确。

数据管理方面。提出了依托集约化平台的“统一信息资源库”调度和使用数据,对数据的对接、交换、共享流程进行了明确,鼓励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数据,开展运用创新,鼓励各地融媒体中心参与集约化平台数据融合共享发展。

安全管理方面。从账号安全、数据安全、基础设施安全、应用安全等方面明确了各单位的安全责任,严禁将账号转借他人使用,对账号连续3个月未登录使用的,必要时对账号进行禁用或回收。

运维管理方面。各主管单位要将集约化平台运维使用纳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和年度监管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按季度组织开展集约化平台使用结果检查,并将结果运用到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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